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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局(国资办)主要职责
局长:奚银华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、税收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拟定和执行区财政、税收发
展计划;拟定和执行区与镇办、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。
(二)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组织执行;受区政府委托,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
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,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;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,负
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,审查汇编全区收支计划和决算。
(三)管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,参与医疗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;管理全区预算
外资金和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。
(四)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税的法令,组织农业税收的征管和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;
负责管理上级财政支农周转金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。
(五)监督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,执行会计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负责会计委派工作;
根据会计法规定,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的管理与组织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。
(六)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、资本金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权属登记、分析工作
。
(七)负责监管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心,按规定的财务管理权限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
及组织实施。
(八)监督财税方针政策、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;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;提出
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立,负责财政、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。
(九)积极筹集资金,不断培植财源,促进本区经济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。
(十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53-48209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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