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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
主任:恽廷洪
(一)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》、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及其他
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。
(二)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三)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工作,对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。
(四)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。
(五)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、避孕药具的综合管理工作,参与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
工作。
(六)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。
(七)协调相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。
(八)负责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组织、协调和指导工作。
(九)负责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监管工作。
(十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53-56535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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