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局主要职责
局长:李 俊
弋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
(一)负责全区城市和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,指导居委会、村委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
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实现居(村)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。指导开
展撤村建居、合并村委会等工作,调整居委会、村委会设置规模。
(二)负责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,审核、审批全区低保对象,拨低保资金,保障特困
人群的基本生活。
(三)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。加大"星光老年之家"建设的力度。加快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
,推进老年服务设施建设,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。
(四)负责对灾情的调查、核实和上报工作,接收和发放救灾款物。组织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
,开展扶贫帮困工作。检查监督各类社会损赠和救灾款物的使用。
(五)落实优扶优待政策和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。开展双拥和优抚工作,组织、指导区境内
各有关单位落实双拥政策。
(六)承担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。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
。
(七)指导、协调社区建设中的重大活动,负责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有关制度建设,指
导和帮助建设社区服务及社会救助网络。
(八)负责收养登记的宣传、发证工作。
(九)倡导文明丧葬风俗,巩固殡葬改革成果。
(十)负责婚姻登记及婚姻档案管理工作。
(十一)负责地名管理工作,承担行政区划和勘界工作。
(十二)依法开展老龄工作,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(十三)做好残联工作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。
联系电话:0553-4835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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