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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局(编制委员会办公室)主要职责
局长:王卫东
(一)研究制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规划、方案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人事政策法规,加
强对基层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执行人事政策执法的监督检查。
(二)负责全区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的宏观管理。
(三)负责全区公务员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。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,办理人员调配
、军转干部安置、大中专毕业生定级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;做好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
的考核、奖励、惩戒、辞退、辞职工作;做好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;负
责办理全区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的退离休工作。
(四)做好全区人才规划、开发工作,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政策,发展和依法规范人才市场。
(五)负责全区人事信息、宣传以及综合统计和分析。
(六)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、奖惩有关事宜。
(七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53-48209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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