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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政法委(综治办)主要职责
书记:吴学林
(一)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区委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为。
(二)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,并督促贯彻落实。
(三)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。
(四)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、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严格执
法的具体措施。
(五)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,密
切配合,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的开展,研究、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。
(六)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。
(七)组织开展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,总结新经验、解决新问题,探索政法工作改革之路
。
(八)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,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
门的领导干部。
(九)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工作。
(十)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
主任:王建国
(一)根据区委、区政府和区综治委的部署,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、政策和需要采取
的重大措施,提出工作建议,具体承办综治工作日常事务。
(二)掌握了解辖区内各部门,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,负责督促、检查,指
导各部门、各单位综治工作,并及时向委员会报告,针对存在的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
。
(三)开展调查研究,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。
(四)总结交流典型经验,鼓励先进,推动后进。
(五)办理和完成区委、区政府、区综治委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联系电话:0553-48209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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