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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部长:郎俊杰
(一)贯彻党的组织路线、干部路线和方针、政策。
(二)制定全区党的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工作计划和总体规划。
(三)指导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以及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。
(四)规划、实施、检查和指导党员的教育(包括党员电化教育)管理和发展工作。
(五)指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、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工
作。
(六)提出区委管理干部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调整、配备的意见和建议;负责干部的考察和办
理任免;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、交流及安置工作。
(七)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。
(八)主管干部教育工作,制定干部教育计划。
(九)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。
(十)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。指导管理离休干部工作。
(十一)搞好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。
(十二)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工作规划,抓好人才的各项工作。
(十三)搞好全区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。
(十四)抓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,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553-48209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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